統一企業愛用者服務中心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
以下告知事項,在本公司愛用者服務中心留下個人資料之消費者,請務必詳閱下列內容。若無留下聯絡個資者,對您諮詢或反應之內容,本公司無法進行主動回應。
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,明列以下告知事項:
蒐集個人資料公司: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。
蒐集之目的:消費者服務。
個人資料之類別:包含識別類之辨識個人者、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;特徵類之個人描述;財務細節類別之賠償;健康與其他類別之健康紀錄。
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
消費者行使權利之方式:消費者可致電愛用者服務專線提出需求,消費者於提出行使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,必須明確告知姓名、連絡電話、反應時間及反應內容等事項。
消費者所留之個人資料,無償並無條件提供本公司於當事件處理、滿意度調查及處理紀錄查詢使用。
資料之安全措施:統一企業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及業已建構之完善措施,保障消費者個人資料之安全。